2025年4月2日,东莞一家汽车销售公司需要将一辆崭新的冷藏车交付给客户。由于客户无法前来提车,公司便联系了熟识的代驾司机庞某,委托他将新车送过去。与以往私下合作有所不同,汽车销售公司明确要求:必须通过代驾平台下单。
代驾交付新车途中撞树 车厢损坏
交警认定代驾司机全责
完成验车和平台下单后,当晚7点25分左右,案涉车辆驶离公司。然而当车辆行驶到目的地附近时,由于司机庞某操作失误,车厢碰撞到树木而损坏。事故发生后,庞某当即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汽车销售公司,公司指导其报警并通知代驾平台。后经交警认定,司机庞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代驾平台拒赔 代驾司机认账赔不起
由于发生事故的冷藏车是尚未交付的全新车,买家坚决要求更换全新车厢。这笔更换费用高达45000元,加上拖车费1400元,损失共计46400元。尽管代驾司机庞某承认自己有责任,却表示无力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双方协商陷入僵局,汽车销售公司将代驾司机庞某及其所在的代驾平台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庭审中,代驾平台公司强调,他们只是收取中介费的信息服务平台,与代驾司机并不存在雇佣关系,本案订单也不是平台指派,所以应由司机庞某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判决: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代驾司机连带清偿
平台方还认为,原告与司机庞某本就相识,存在事故发生后为骗取平台保险而补录订单的可能性。对于平台方“补单骗保”的质疑,汽车销售公司表示,他们确实与司机庞某曾有合作,但本次服务完全符合平台流程,订单创建时间、车辆离场时间、事故发生时间,环环相扣,形成了完整证据链。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代驾平台赔偿汽车销售公司46400元,代驾司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官提示:平台与客户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 需担责!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李枫表示,客户在平台下单,平台接单后通过司机代驾,那么平台与客户就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司机是受平台指派提供服务的人员,代驾司机即代表平台。本案特殊在,是由代驾司机替客户在平台下单并指定该代驾司机提供服务,由于该模式是平台允许的,因此相应的责任亦应由平台来承担。李枫提醒代驾平台要构建一套“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从根本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并防范自身法律风险。
(记者:陈婉琳 陈文俊 协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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